关于发布《既有建筑评定与改造技术规程》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1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1]4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等单位编制的《既有建筑评定与改造技术规程》,经本协会建筑物鉴定与加固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497-2017,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http://www.cecs.org.cn/xhbz/fbgg/9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