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共和国环保部公告 2014年第58号

2014-09-0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黄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水质 黄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01-2014);二、《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HJ 702-2014)。以上标准自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2014年9月2日发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2014-09-02
2014-11-01
水质 黄磷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2014-09-02
201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