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4年第25号

2014-03-3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等2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以上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HJ/T 313-2006)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HJ/T 201-2005)废止。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
HJ/T 201-2005
2014-03-31
2014-07-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
HJ/T 313-2006
2014-03-31
201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