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4年第17号

2014-03-1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以上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法
2014-03-13
2014-07-01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2014-03-13
201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