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3年第31号
2016-05-30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规范》 (JTS 252-1-2013)的公告
本《规范》第5.1.3条、第5.1.4条和第5.3.2 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