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3年第1号
2016-05-30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海港水文规范》(JTS 145-2-2013)的公告
现发布《 海港水文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 145-2-2013, 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海港水文规范》(JTJ 213-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第1.0.3条、第3.1.2条、第3.1.3条、第3.1.4条、第3.2.1条、第4.1.2条和第4.1.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