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1年第40号
2016-05-27
关于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 105-1-2011)的公告
本《规范》第3.1.1条、第4.1.4条、第4.1.6条、第15.1.1条和第17.0.1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部组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水运 工程 技术 标准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