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83号(2015年)

2015-12-21

         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99-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6.1、3.7.1、3.7.3、5.2.4、5.3.1、5.4.5、6.1.5、6.4.1、6.4.2、6.4.3、6.4.4、7.5.2、7.5.3、8.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1998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 99-1998
2015-11-30
2016-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