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3年第46号
2013-08-01
现发布《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 133-2013,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TS 133-1-2010)、《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S 133-3-2010)和《渠化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1-1988)同时废止。本《规范》第3.0.1条、第5.4.3条、第6.3.5条、第7.4.5条和第8.4.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