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3号

2012-12-24

         现批准《市政工程勘察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56-2012,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4.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1994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 56-1994
2012-12-24
201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