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公告 2012-12-6发布

2012-12-06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设计规范》的通知:12月6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发布了《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设计规范>的通知》(广发【2012】109号),通知说,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组织、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设计规范》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推荐性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 5041-2012,自2013年1月10日起实施,原《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 41-1989)于同日废止。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设计规范
GYJ 41-1989
2012-12-06
201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