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6号

2013-01-2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以上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bz.mep.gov.cn)查询。特此公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3-01-21
2013-07-0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3-01-21
201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