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12]22号)

2012-12-24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临床实验室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的制定》。其编号和名称如下。该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临床实验室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的制定
2012-12-24
201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