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65号)

2012-11-16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二部分: 商业票据印刷》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以下标准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2013年2月1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工商用制冷设备》(HJ/T 235-2006)废止。特此公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工商用制冷设备
HJ/T 235-2006
2012-11-16
2013-02-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印刷 第二部分: 商业票据印刷
2012-11-16
201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