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2号)

2011-06-23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实施各环节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国家认监委本着“简化认证流程、降低认证费用、便利企业执行”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的相关要求,对电焊机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电焊机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修订说明及实施要求见附件。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电焊机
CNCA 01C-015-2007
2011-06-23
201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