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公告 2012年-9-12发布

2012-09-12

         9月12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发出《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广播电视SDH数字微波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广发〔2012〕82号),通知说,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组织、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发射传输台主编的《广播电视SDH数字微波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推荐性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 5032-2012,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广播电视SDH数字微波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广播电视SDH 数字微波工程安装及验收规范
2012-09-12
201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