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1号)

2012-01-04

         现发布《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 146-2012,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225-1998)同时废止。本《规范》第3.1.5条、第3.1.6条、第4.2.1条、第4.2.6条、第5.1.8条、第6.1.5条、第6.2.1条、第6.3.12条、第6.7.2条和第6.8.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特此公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 225-1998
2012-01-04
201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