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12〕5号)

2012-03-15

         现发布《卫生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等2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其编号和名称如下:特此通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乙肝患者管理
2012-03-15
2012-09-01
基本信息基本数据集 个人信息
2012-03-15
2012-09-01
卫生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
2012-03-15
2012-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