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16号)

2012-02-29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土壤 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的测定 氯化钾溶液提取-分光光度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以上标准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述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 11894-1989);二、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GB/T 16488-1996)。特此公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土壤 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2012-02-29
2012-06-01
环境空气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2-02-29
2012-06-01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GB/T 16488-1996
2012-02-29
2012-06-01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1989
2012-02-29
2012-06-01
土壤 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的测定 氯化钾溶液提取-分光光度法
2012-02-29
201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