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第29号

2024-12-01

        

关于发布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甲烷排放控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为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 21522-2024)。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新建井工煤矿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自2025年4月1日起,现有井工煤矿及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自2027年4月1日起,其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控制执行以上标准的规定,不再执行《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2—2008)相关规定。
以上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2月1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12/t20241211_1098416.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
GB 21522-2008
2024-12-01
2025-04-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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