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 国卫通〔2024〕8号(废止部分)
2024-05-09
关于发布《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等20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现发布《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等20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上述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9日
来源:http://www.nhc.gov.cn/cms-search/xxgk/getManuscriptXxgk.htm?id=b898f88baec948b9b29b5da775d3d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