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48号)

2012-01-11

         现批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37-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2、3.4.3、13.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19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1990
2012-01-11
201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