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3年第43号
2023-12-15
关于发布《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排放源管控》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排放源管控》(HJ8.4-2023 )
二、《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核与辐射安全》(HJ8.6-2023)
以上标准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污染源》(HJ/T 8.4-94)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15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12/t20231227_1060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