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国卫通〔2022〕8号(废止部分)
2023-03-01
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的通告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423—2022????7岁以下儿童生长标准(代替WS/T?423—2013)
该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WS/T?423—2013、《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卫妇社儿卫便函〔2009〕11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19日
来源:http://www.nhc.gov.cn/fzs/s7848/202211/8b94606198e8457dafb3f8355135f1a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