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 国卫通〔2022〕10号(废止部分)

2022-10-13

        
关于发布《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等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现发布《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等3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17—2022 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代替GBZ?117—2015、GBZ?132—2008、
GBZ?175—2006)
二、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164—2022 核动力厂操纵人员健康标准(代替GBZ/T164—2004)

GBZ/T?327—2022 核电厂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标准

上述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GBZ?117—2015、GBZ?132—2008、GBZ?175—2006、GBZ/T164—2004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0月13日

来源:http://www.nhc.gov.cn/fzs/s7848/202211/1b67cdf514034cdb80bca78c7f7d07f4.s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废止说明
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
2023-03-01
废止
γ 射线工业CT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2023-03-01
废止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2023-03-01
废止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2023-03-01
废止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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