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 国卫通〔2022〕16号
2023-01-11
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 第10部分:
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的通告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10部分: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编号和名称如下:WST+404.10—2022?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10部分:血清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甲状腺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激素
该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9日
来源:http://www.nhc.gov.cn/fzs/s7852d/202301/c00ac6c305734f6789f6bf5a19630e2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