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49号

2021-10-17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现批准《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HJ 1198-2021)
 
本标准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0月17日

来源: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10/t20211021_957328.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放射治疗辐射安全与防护要求
2021-10-17
202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