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70号

2021-12-16

        
关于发布《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
二、《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27-2021)
 
以上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16日


来源: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12/t20211220_964696.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2021-12-16
2022-03-01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2021-12-16
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