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79号

2021-12-27

        
关于发布《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大气污染,现批准《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
二、《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 1238—2021)
三、《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 车载终端》(HJ 1239.1—2021)
四、《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 企业平台》(HJ 1239.2—2021)
五、《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 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HJ 1239.3—2021)
 
以上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7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12/t20211231_965782.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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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企业平台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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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车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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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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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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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