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02号(2015年)

2015-08-28

         现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231-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3、4.2.4、4.2.7、6.1.1、6.3.3、6.3.4、6.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
2015-08-28
2016-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