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64号

2021-11-26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指导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工作,规范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方法,现批准《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1213-2021)
 
该标准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1月26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12/t20211203_963004.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滨海核电厂温排水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2021-11-26
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