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37号

2021-08-27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批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HJ 1187-2021)。
 
本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27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09/t20210901_884366.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2021-08-27
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