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30号

2021-08-07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和指导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现批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2021)
 
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7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108/t20210820_858461.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2021-08-07
20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