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1年第20号(废止部分)

2021-03-19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

 

现发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105—2021,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1—2011)和《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7—2001)同时废止。

《指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指南》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1年3月19日

来源: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syj/202105/t20210508_3587187.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废止说明
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2021-05-01
JTS/T?105-2021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 105-1-2011)和《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 227-2001)同时废止。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2021-05-01
JTS/T?105-2021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 105-1-2011)和《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 227-2001)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