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4年第39号

2014-08-09

         现发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 115-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沿海港口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规定》(交基发〔1995〕1230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特此公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规定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规定》(交基发〔1995〕1230号)
2014-08-09
201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