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国卫通(2015)5号

2015-04-21

         现发布《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第5部分:血清尿素、肌酐》等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 第8部分:血清淀粉酶
2015-04-21
2015-10-01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 第7部分:血清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
2015-04-21
2015-10-01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 第6部分:血清总钙、无机磷、镁、铁
2015-04-21
2015-10-01
临床常用生化检验项目参考区间 第5部分:血清尿素、肌酐
2015-04-21
201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