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00号(2014)

2014-10-20

         现批准《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43-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43-1991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
CJJ 43-1991
2014-10-20
201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