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628号(2007年)

2016-08-26

         现批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13-2007,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5、3.0.1、3.0.2(1)、3.0.4、3.0.6、4.1.4、4.2.2、4.2.3、5.2.6(1、2、3)、6.2.1、6.2.2、7.1.2、8.2.6、8.2.7、8.2.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来源:http://www.risn.org.cn/News/ShowInfo.aspx?Guid=2913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2007-04-13
2007-11-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