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553号(2007年)

2016-08-22

         现批准《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3.1.3、4.1.3、4.2.2、5.1.1、5.1.3、5.2.1、5.2.2、5.2.3、5.4.4、5.4.5、6.0.4、7.0.4、7.0.5、8.0.1(3)(4)、8.0.2(3)(4)、9.2.3、9.2.5(1)(2)、9.3.3、10.2.5(4)、10.3.6、10.4.6、11.2.2、11.2.6、11.3.4、11.3.6、11.3.7、11.4.4、11.4.5、11.5.4、12.4.3、13.0.1、13.0.4、13.0.5、13.0.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来源:http://www.risn.org.cn/News/ShowInfo.aspx?Guid=2725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镇规划标准
GB 50188-2006
2007-01-16
2007-05-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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