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12号(2006年)

2016-08-17

         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70-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4、3.1.5、3.1.15、3.1.16、3.2.7、3.2.9、3.3.1、3.3.7、3.3.16、3.4.1、3.4.3、3.5.1、3.5.5、4.1.3、4.1.4、4.1.8、4.1.10、5.0.2、5.0.4、5.0.8、6.0.1、6.0.3、6.0.4、6.0.6、6.0.7、6.0.8、6.0.10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三月二日


来源:http://www.risn.org.cn/News/ShowInfo.aspx?Guid=2051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006-03-02
2006-05-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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