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89号(2003年)
2016-08-15
现批准《木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05-2003,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2、3.1.8、3.1.11、3.1.13、3.3.1、4.2.1、4.2.9、7.1.5、7.2.4、7.5.1、7.5.10、7.6.3、8.1.2、8.2.2、10.2.1、10.3.1、10.4.1、10.4.2、10.4.3、11.0.1、1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木结构设计规范》GBJ 5-198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源:http://www.risn.org.cn/News/ShowInfo.aspx?Guid=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