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38号(2003年)
2016-08-12
现批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5-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2.3、3.2.4、3.2.5、3.2.6、3.2.9、3.2.10、3.2.14、3.5.8、3.9.1、3.9.3、3.9.4、3.9.9、3.9.12、3.9.14、3.9.22、3.9.24、3.9.27、4.2.6、4.3.5、4.3.6、4.3.13、4.3.19、4.5.9、4.8.4、4.8.8、5.4.5、5.4.2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198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
来源:http://www.risn.org.cn/News/ShowInfo.aspx?Guid=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