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92号(2002年)
2016-08-12
现批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32-2002,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7、4.2.2、4.2.10、4.2.11、4.2.13、4.3.2、4.3.3、4.3.4、5.0.3、5.0.4、5.0.5、5.0.11、5.0.13、5.0.14、5.0.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 69-1984中的相应内容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1月26日
来源:http://www.risn.org.cn/News/ShowInfo.aspx?Guid=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