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卫通〔2008〕14号
2016-08-12
现发布《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等5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T 210.1-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
GBZ/T 210.2-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2部分:工作场所粉尘职业接触限值
GBZ/T 210.3-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3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T 210.4-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测定方法
GBZ/T 210.5-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5部分:生物材料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
以上标准于2008年12月30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GBZ/T 210.1-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1部分:工作场所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
GBZ/T 210.2-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2部分:工作场所粉尘职业接触限值
GBZ/T 210.3-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3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T 210.4-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测定方法
GBZ/T 210.5-2008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5部分:生物材料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
以上标准于2008年12月30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来源:http://www.nhfpc.gov.cn/fzs/s7848/200809/4c8c685e762440d68985288a1ba02be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