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卫通〔2009〕14号
2016-08-11
现发布《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等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97-2009放射性肿瘤病因判断标准(代替GBZ 97-2002);
GBZ 219-2009放射性皮肤癌诊断标准。
以上标准于2010年2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GBZ 97-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来源:http://www.nhfpc.gov.cn/fzs/s7852d/200907/e8e4742c2e8a43098d9455c86bf25f9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