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59号(2015 GB)

2015-06-26

         现批准《高炉炼铁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27-2015,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0.11、12.0.1、12.0.11、14.2.1、16.0.9、21.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高炉炼铁工艺设计规范》GB 50427-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高炉炼铁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27-2008
2015-06-26
2016-03-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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