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卫通〔2011〕19号

2016-04-0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现发布《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等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96-2011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代替GBZ 96-2002);   GBZ 101-2011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代替GBZ 101-2002)   上述标准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GBZ 96-2002、GBZ 101-2002 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
GBZ 101-2002
2011-11-23
2012-05-01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
GBZ 96-2002
2011-11-23
2012-05-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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