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卫通〔2011〕19号
2016-04-0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通 告
现发布《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等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96-2011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代替GBZ 96-2002);
GBZ 101-2011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代替GBZ 101-2002)
上述标准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GBZ 96-2002、GBZ 101-2002 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