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00号(2015)

2015-04-08

         现批准《炼钢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39-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5、5.3.15、6.1.8、7.1.8、7.1.9、8.1.6、8.1.7、18.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炼钢工艺设计规范》 GB 50439-2008同时废止。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炼钢工程设计规范
GB 50439-2008
2015-04-08
2015-12-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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