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89号(2014)

2014-01-09

         现批准《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72-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5.1.2、5.1.3、5.2.1、6.1.2、6.4.1、7.0.4、8.0.3、8.0.5、9.0.7、10.0.9、11.2.2、11.2.5、11.3.1、11.3.2、12.1.1、12.1.3、12.1.10、12.1.11、12.2.1、12.2.2、12.3.1、12.3.2(1)、13.1.1、13.1.2、13.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于2014年1月9日发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014-01-09
2014-08-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