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0号(2013)

2013-09-06

         现批准《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13-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4.1.2、4.2.3、4.3.4(1)、4.3.7、4.4.2、4.4.4(3)、4.5.2、4.6.3、4.7.3、5.2.4、5.4.5、5.5.1、7.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医药工艺用水系统设计规范
2013-09-06
2014-05-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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